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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分享税改红利 本报记者 李顺亮 通讯员 林曦 营改增试点即将全面推开,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个行业,共涉及三明纳税人3.4万户,涉及营业税款21.6亿元。 试点行业范围扩大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从5月1日起成为营改增新增试点。据市国税局统计,此次试点户数,大约是此前历次营改增总户数的3.75倍。其中,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最多,初步统计有1.7万户,涉及税款3.2亿元。 此次营改增不仅扩大了试点行业范围,而且扩大了增值税抵扣的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从制度上缓解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 全面打通抵扣链条,将以往四个行业造成的增值税链条断裂环节纳入,增值税就此形成完整的闭环。市国税局货劳科负责人说,这次税改对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有重要促进作用。 市国税、地税部门第一时间联合召开营改增动员部署会议,发布营改增政策出台后配套操作办法。目前,各地正分批次开展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和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 市财政干教中心高级会计师张起访建议,试点企业应尽快制定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管理流程、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四个行业外的企业,也需判断自身业务上下游企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复核供应链安排。 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四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关键在于取得进项发票即可抵扣。 税率不能简单地直接与税负划等号。之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房地产业营业税税率是5%,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提高到11%,但是并不意味着税负大幅提高。11%是增值税税率,并不是税负。市国税局业务部门负责人说,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运输工具等都可以抵扣,抵扣后实际税负将比原税负低。 对于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而言,其营业税税率是5%,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提高到6%,表面上看,营改增后税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事实上,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动产等都可以抵扣。而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还可按3%征收率征收,实际税负比原先更低。 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论税率多少,都可抵扣17%、13%、11%、6%税率的进项税额。市国税局提醒,并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梳理好存量合同,按照营改增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对涉税条款进行合法性审阅和合规性修订,制定营改增后的合同办法,综合调整合同条款模板;细化系统改造工作,增加增值税风险控制;提前做好价税分离系统改造,满足增值税核算要求;这些都将关系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同时,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为提升市场竞争力,主动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帐证,提升税法遵从度。 税改需要积极应对
试点行业受益明显,关键在于提早做好应对准备。 自2012年11月起,我市先后开展了四批营改增试点,目前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今年3月底,共为企业减税6.23亿元。 营改增实施三年多来,我市共有6976户纳税人陆续纳入营改增范围,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2.91亿元,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7.5%。此外,原增值税纳税人也因增加抵扣实现减税3.32亿元。 营改增试点消除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5186户,较营改增初期增长427%,三年来共纳税2.9亿元,月均入库930万元,是初期6.5倍。尤溪县盛鑫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长进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以来,生意越来越红火,每月销售额由原来的10万元增加到了100万元左右。 试点企业需面临新旧税制衔接、税收政策变化、具体业务处理和税务核算转化等问题。市国税、地税部门将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办税厅将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 纳税人只有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才能真正使自己的企业分享到改革带来的利好。市国税局提醒,务必在5月1日前配合国税部门做好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申请、优惠事项备案等工作。 三明日报2016年4月8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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