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本报记者 李顺亮

本报讯 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去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空气优良率为90.1%,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大力推进减排工作,先后完成三化3#炉煤改气工程、7#锅炉烟气脱硫项目、8个粉尘无组织排放点位除尘设施建设和三钢焦炉煤气脱硫脱氰改造、焦化厂干熄焦工程建设、炼铁厂高炉煤气除尘系统改造等项目,拆除三化有机厂、淘汰三钢4台小烧结机,实现市区重点污染源的全时在线监控。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生态立市,积极推动“退二进三”、“退城入园”,整体搬迁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做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我市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市区41家重点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确保市区重点污染源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8.5%,并且加强对汽车尾气、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等问题的监管,有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据悉,我国空气质量采用空气污染指数进行评价。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表明空气质量良好,相当于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

三明日报2011年4月26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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