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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心”解“难” 李顺亮 国企给法官请功,这是最近发生在三明的新鲜事。4月12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执行庭刘建生庭长记三等功。而此前3月15日,省一建公司专门为此给法院党组打来恳请报告。 原来,省一建与某外资公司1240余万元债务纠纷案,在法院执行庭历时一年的努力下,圆满执结。 主动请缨 这桩我市有史以来执行标的最大的经济纠纷案,却是争取来的! 由福一建承揽施工的某外资公司厂房,1993年初竣工交付使用。1994年审定决算,尚欠省一建800多万元。1995年3 月这家外资公司付给省一建120万元后,余款久拖未决,省一建只得诉诸法律。 一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10月作出了终审判决。调查取证、法庭辩论、一审再审……几来几往,法庭的判决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公正,但市场行情却总是在无情地波动。 受东南亚金融风波和印尼骚乱影响,这家外资公司的化纤产品市场形势急转之下。前年伊始,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市场萎缩,生产不正常,意味着利润大打折扣。在最高人民院判决生效,主动履行100万元后,公司已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欠债还钱“八字没了一撇”。这起工程欠款案的执行随之难上加难。 连锁反应来了。因巨额工程款长期无法回笼,造成省一建大量拖欠他人材料款,工程分包款也无法支付。后果更为严重的是,省一建工资发放因此出了问题,职工队伍稳定难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就更别提了,大量牵扯了领导层的精力。 企业信誉受到影响不说,这时省一建已被牵连得诉讼不断,频频站到被告席上。仅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省一建做为被执行对象的案件就有4起。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同志找到了省一建,并很快明白:其债权大于债务,如果那家外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案能执行,就将一了百了。 但这是涉外企案件,而且到外地执行,是块难啃得的骨头!同时,按规定,应由一审法院执行。 越有挑战性的工作,越让有强烈事业心的人们难以抗拒!庭长刘建生与手下商量再三,都是一个结论:主动请缨,从其债权债务形成的源头出发,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其管理的某外资公司拖欠省一建案移交我院执行。院长刘邦澍、分管副院长蔡晖理解和支持他们,因为这是关系国有企业脱困的大事。 1999年春节,在全省执行工作会期间他们正式提出了移交执行的请求。 福建省高级法院执行庭合议后同意了。原因很简单,此前三年,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工作都是全省前列…… 一波三折 1999年3月8日,三明市中级法院执行庭正式开始执行这起千万元债务纠纷案,欧阳崇斌法官和法警沈轰天奔赴这家外资公司所在地。 2亿多资产,占地近500亩,产品全部出口东南亚,这是当地的大企业,无人不晓,在省内外有极高的知名度。他们一下子在开发区里找到了。 “攻心为上”,庭里事先谋划的执行方式得到了印证。这家外资企业归属于两大家族,都是当地最有名望的华侨,双方各占一半股份。企业是办给乡里乡亲看的,也是为了回报祖地,这是他们的“脸面”。 警车开到公司,但欧阳法官却和当地人说是来买布的,让他们悬着的一颗心舒坦下来。就这样,一开始他们对三明的法官有了好印象。 大外资企业的老板满世界跑生意,肯定见不着。一连和对方手下接触了3天,执行庭的同志一再诚恳地把法院会怎样操作,操作后对企业有何影响,都和他们讲清了。耐心有了结果,最后一天,关键人物总经理助理出场了,她说明了的公司现状。 欧阳法官回到三明,执行庭的同志一商议,心里更有底了:执行前景看好。当时两大股东对投资估计不足,造成了投资缺口。可对这个项目,谁都不相信会超出投资计划。于是两大家族之间矛盾出来了,虽然有钱,但谁也不愿意再增加投资。再说两大家族总部,一个在印尼,一个在香港,想聚一次商量一件事也不容易。印尼骚乱后,股东到处躲,更别提还款的事了。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下来后,这家公司的市场不行了,单靠公司,想还也拿不出钱。结果苦得却是省一建。但那么大的公司,“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更何况背后还有两大家族,而两大股东谁都不想在家乡父老面前丢脸! 掌握了对方的心理,就等于抓住了致胜的筹码。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和解策略,以理服人、先礼后兵的做法见效了。果然,那总经理助理和两大股东联系后,仅过两天就主动到三明上门协商。 “欢迎来解决问题,但是,首先必须以行动证明你们的诚意。”刘建生庭长明确表态。 对方承诺一星期内先付150万元并履约了。于是4月21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月、5月、6月分三次共付650万元,其余年内付清。就这样,到5月底,执行庭共追回了欠款550万元,及对方应承担的诉讼费、执行费。 以此“和解协议”为基础,执行庭回头做省一建各家债权申请人的工作,协议相应安排省一建的被执行款。 可到6月,这家外资公司却没有再履行协议。原来,公司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加上材料成品库被当地海关查封,已全面停产。 这家外企有困难,但他们也有解决困难的办法,必须紧追不放!刘建生庭长、欧阳崇斌法官等执行庭的同志每去省里出差也必到这家企业,一再表示法律是严肃的,但理解对方的难处,不封银行户头,给企业复苏留后路。有困难可以协商,执行庭多次穿针引线后,当事双方再次开谈,订立了“补充协议”。 到9月底,这家外资公司经济状况未见丝毫缓解,且所有资产均已抵押给当地工商银行,补充协议再次搁浅。情况严重!赶去核实情况后,10月12日执行庭果断采取保全措施,但仍考虑公司难处,仅局部查封,一条10千伏专用供电线路及零碎固定资产,总值400多万元。 不久,执行庭同志得到信息,这家公司内部矛盾已经解决,全部划归一个家族控股,事情好办了。要加大压力!今年3月1日,刘建生庭长发出了“最后通牒”…… 总经理助理又出现了。她感谢执行庭从始至终的理解,主动自己垫付省一建30万元,之后又提出一次性还款方案。在执行庭调解下,省一建同意放弃部分利息。3月3日双方签下最终协议: 10天内一次性付给省一建250万元,所欠此工程税款近70万元也由其另行承付。 还不到10天,3月10日,省一建就收到了最后一笔工程欠款,前后共计收回了本息1030余万元。 债解连环 千万元债务纠纷案执结了。 省一建从债务链中松绑出来。用追回的款项,企业不仅支付了拖欠数百职工数月的工资,而且付清因这家外资公司建设项目所拖欠的13家债务,并解决了另外14个被执行案。前年还亏损900多万元的省一建,去年也因此全盘激活,一举扭亏为盈。 省一建对法官公正执法称赞有加:“感谢三明中院领导、感谢刘庭长、欧阳法官,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国企的保护神,国企的知心人……” 作为申请执行人,省一建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是知难而进。参与其事的副总经理王辉说,不要说对方出来谈判的人没有决策权,就连跟来的律师都换了4波,甚至明白告诉你,“我情愿把钱给你们个人。” 至于对方软硬兼施的功夫就更别提了。有一些和执行庭的同志有不解之缘的人来说情,有的甚至暗示该公司的背景,使三明市中院执行庭的同志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每到这时,刘建生庭长等执行庭同志却主动告诉对方:“我们是依法办案,可以邀请新闻机构监督!” 理解对方,文明办案让人心服口服。这家外资公司给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函件说:“贵院的同志考虑到强制执行对我司的不良影响,没有采取任何强制行动,而是做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调解工作。……对贵院的理解及高质量的工作表示真挚的谢意!” 3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发出了大案要案专报。 三明日报2000年?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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