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复垦,垦出幸福新家园

李顺亮

旧村复垦,既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市做好“三农”工作的必要保障。

三明是传统的农业大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在转移,常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逐渐在减少。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造福搬迁工程的实施,我市广大农村一些老旧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任其风吹雨打,多数年久失修,在天气状况突变时节、地质灾害多发村落,极易出现安全隐患。旧村复垦,自然而然地摆在了三明人民面前。

来自市国土资源局的数据显示,今年截止6月底,全市12个县(市、区)112个乡镇819个行政村开展旧村复垦工作,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数79%与47%。共编制完成226个项目,占全省总数21.2%,规模 1.49万亩,占全省总数24%,已完成复垦面积7755亩,占全省完成总数25%,项目规模与进度居全省第一。旧村复垦,在三明山山水水之间,垦出了一片又一片幸福的新家园。

做好旧村复垦工作,需要和广大农村群众期盼相一致。开展旧村复垦,城市反哺农村,这样的党在农村为民政策,受益的群众打心眼里高兴,从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是,任何再好的政策,不仅“家喻户晓”需要一段时间,而且群众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旧房改造,群众常常争先恐后;旧村复垦,群众往往无动于衷。毕竟,旧村和土地更像是“硬币”的两面,对于农民来说不太好取舍。农村工作细之又细,这就要求我们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既要和群众讲清楚、道明白,更要让群众中不中、看行动,用事实来说话,用实效来检验。

做好旧村复垦工作,还要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相衔接。虽然旧村复垦工作很难,但是要利用好复垦出来的耕地,其实更是难上加难。我市广大农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本就不多,哪怕是已经走出农村长年在外闯荡的新型农民,都自然会产生一份土地情结,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倍加珍惜,会有种之无力、弃之可惜之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要依法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把有限的耕地用足用好,进一步激活农业生产要素,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做好旧村复垦工作,更要和保护传统文化村落相结合。所有的村落都保护,既不现实也无必要。但是,传统文化村落,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正如保护耕地一样,是必须坚守的最后一道红线。我市传统文化村落尤如星星点点,散落在三明的广袤大地之上。这几年来,桂峰、赖坊等一批传统文化村落,不仅走出了“深闺”飘香海内外,而且让更多的人从中获得了精神上的回归。因此,我们要在做好一般村落旧村复垦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传统文化村落的保护,保持农村的传统特色,提升农村的文化魅力,让传统文化的“活化石”更加鲜活。

三明日报2013年7月20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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